四名港大生悼念刺警疑兇各囚兩年 法官指部分人憂刑責與學位才認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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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 2023-10-30 06:02

撰文: 無綫新聞

四個香港大學學生悼念前年七一銅鑼灣刺警案疑兇,承認煽惑蓄意傷人,各判囚24個月。法官形容他們公然挑戰法律,部分被告只是擔心刑責和學位才認罪。

現年20至22歲被告,由囚車押送到區域法院。四人分別是時任港大學生會評議會主席張敬生、時任學生會會長郭永皓、時任學生會代表杜林丞亨及容頌禧。

前年七一回歸紀念日,有人在銅鑼灣刺傷執勤警員後自殺。港大學生會評議會同月開緊急會議,並在社交媒體直播。成員默哀並動議悼念疑兇,形容他是為港犧牲烈士,展現人性最好一面,議案獲通過。

四人原被控違反《港區國安法》宣揚恐怖主義罪,開審前承認交替的煽惑他人蓄意傷人罪。法官謝沈智慧判刑時指,案中有多項加刑因素。各被告夥同犯案、各有角色。他們從官方渠道發布,令煽惑言論更可信。案發前草擬議程,顯示屬有預謀。

被告知道會議會被攝錄,議案亦引起媒體報道、國際關注,四人是明目張膽地公然挑戰法律和治安。議案與港大評議會職能或學生利益無關,各被告公器私用、濫用權力,煽惑言論令社會撕裂及仇警重現,形容案情嚴重,各人是優秀學生等背景微不足道。

辯方求情指,張敬生身為評議會主席,只是主持會議,但法官指他帶領默哀,批評他只試圖推卸責任。

另外三人事後道歉及向港大學生會請辭,但法官指部分人求情時,仍然怪責警方。質疑他們的悔意,認為他們道歉及撤回議案,明顯是出於擔心刑責及大學學位。但考慮四人認罪、尚算年輕,以監禁35個月為量刑起點,判入獄24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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