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大會剛完三個多月「暑假」,對於有意見認為要縮短休會期,有議員持開放態度。
改革中大校董會的議員法案,早在八月初法案委員會已完成審議,但要等多三個月才交由大會表決。因為期間議員要放暑假,大會由七月中休會至十月底。
放暑假的安排,早在殖民地時代前立法局開始,當時大部分議員是殖民地官守議員會期在夏天結束後,要有充裕時間讓他們回英國度假。
今屆立法會完善了選舉制度,會期亦改為一月開始,「暑假」變了在一個會期中間。原本《議事規則》,同一會期內連續兩次會議不可以相隔六星期。內務委員會通過刪除這條規定,大會繼續有「暑假」放。
有意見認為應縮短休會期,提高議事效率。有議員稱持開放態度,但強調「暑假」休會但無休息。
民建聯主席陳克勤說:「『偷懶』這個說法我自己接受不了。議員有些落區、外訪、見業界,如果真的有急迫性,有些法律條文需要盡快通過,召開會議絕對沒難度。要與政府商議,因為不是議會開會,政府都要有文件、政策、法例來,否則開會你眼望我眼,都是沒意思。」
立法會主席梁君彥亦曾就應否取消夏季休會表態,強調這段時間議會仍然運作,形容是《施政報告》前議員提政策建議的「度橋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