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委會指,今年首十個月收到1,537宗有關機票預訂投訴,較去年同期增加逾一倍。
投訴涉及對條款內容及細則持不同理解、航班延遲後不獲賠償等。其中一個個案為旅行代理商與航空公司在退款問題上互相推搪,投訴人取消機票後超過三個月仍未獲退款,最終尋求消委會協助。
另一投訴人指,航空公司無故取消其原有機位後,擅自為投訴人更改至23小時後的另一航班,令行程延誤。亦有航空公司標示,可提供「三次免費更改航班」的服務,但原來只限豁免改期費,最終要多付近千元。
消委會提醒消費者訂購機票時,應該小心分辨不同級別機票的限制及條款,並留意航班更改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