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講清講楚】林定國指本港無司法人員憂美國制裁 國安案交內地審理屬例外

即時港聞

發佈: 2023-11-18 19:38

撰文: 無綫新聞

律政司司長林定國稱,現時無本港司法人員因美國國會議員提出制裁而感到擔憂,強調將國安案件交內地審理是例外情況,就算發生都不會因兩地司法制度不同對被告造成不公。

美國國會議員近期提出,要制裁本港檢控官甚至法官。

律政司司長林定國在本台節目《講清講楚》稱,有足夠方法應對,但不會透露細節,又稱本港司法人員和海外法律界都無受事件影響。

律政司司長林定國說:「(檢控官)大家的態度是很一致的,處之泰然,亦都不是首次發生這些事。我亦都沒有任何訊息或資料,令我有任何懷疑,這件事對於法官在履行職責有任何影響。最近法律周,制裁亦發生在差不多時間,聽交流的人員有無人因為這些事情而不來香港。大家都有談及,大家都處之泰然,大家明白事理,明白這是一些政治上的動作。」

既然這樣,就算有制裁,是否都不符合《港區國安法》第55條,將國安案件交內地審理的條件,例如港府管轄有困難,或無法有效執行《國安法》。

林定國指:「55條真的是一個例外性的條款,最終決定是由中央人民政府批准,所以話語權其實是在中央政府手裡。很假設性的問題,我覺得並不適合由我表達一個個人意見。」

若最終真的交內地審理,內地並非採用本港的普通法,法制不同,會否對被告造成不公?

林定國表示:「管轄權一件事,但國安法只得一部,都是談及國安法,都是那4條罪行。不會因為內地行使管轄權,所以罪名變為另一事情,或要素改變了。不同的是程序上,而不是法律本身。」

《基本法》23條明年內要完成立法,政府曾稱它原則上需跟《國安法》有一致性。

不過近日有官員稱,延長扣留被捕人時間、限制活動,有一定參考價值,跟現時《國安法》做法有別,是否代表要修改《國安法》?

林定國認為:「23條立法是一項本地的法律,大原則上來說,是必需要與《國安法》定下一些大原則、規範的東西,是要相符的。所以不會存在著要修改《國安法》,《國安法》亦不是能夠由香港特區可以修改的事情。我相信其他同事(當時)背景是甚麼,如果我無理解錯的話,只不過是指立法過程,我們一定會參考不同地區,可以舉些例子。」

至於進展,他稱仍在努力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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