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反修例事件期間,一名男子在港鐵太子站用雨傘擲向警員,承認企圖阻差辦公,判囚5星期。
2019年8月31日一批示威者破壞多個港鐵站設施,期間有示威者乘列車到太子站,警方到場追截。
29歲被告許肇彰報稱精算分析師,當時在太子站月台,拉走一名被警員制服的男子,並將雨傘扔向三名警員,承認一項企圖阻差辦公罪。
辯方求情時指,被告背景及社會服務令報告反映有良好品格及背景,希望法庭判處社會服務令,讓被告彌補過錯。
九龍城法院裁判官林子康判刑時接納社會服務令報告,指被告是有大好前途的年輕人,亦同意他因一時衝動向警員扔傘,並無傷害到在場人士或警員。雖然被告犯罪情節在反修例案件中屬較輕,但不代表較同類案件輕。當時太子站有不少全副武裝的示威者,被告向警員扔雨傘,會分散警員注意力,亦可能令其他在場人士模仿,為警員帶來風險,社會服務令不足以反映嚴重性。
裁判官以九星期監禁為量刑起點,認罪後扣減至六星期。考慮到被告在案發後四年才被檢控,亦出現精神創傷但無放棄自己,減刑多一星期,判處五星期監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