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元朗站721事件,前立法會議員林卓廷等七名被告,全部裁定暴動罪表證成立。
前立法會議員林卓廷連同另外六人,被控於2019年7月21日,在港鐵元朗站大堂參與暴動,全部被告否認控罪。
其中林卓廷及另一名被告日前爭議表證不成立,辯方強調,林卓廷表明到元朗監察執法,跟參與暴動的意圖「風馬牛不相及」,亦有片段顯示,林卓廷當時曾多次叫不要動手,強調警察外,市民亦有責任制止破壞社會安寧行為。
控方就反駁稱,制止有多種方法,林卓廷當時可以選擇「講和」,或勸喻他人離開,但他當時是挑釁白衣人,質疑事情後期的發展是不必要。
區域法院法官陳廣池考慮控辯雙方陳詞後,裁定各被告表證成立,必須答辯。
案件押後至明年3月5日續審,除林卓廷須還柙外,其餘被告獲准保釋。辯方透露,七名被告都打算出庭作供。而林卓廷打算傳召五名證人,當中一人獲法庭批出匿名令,將以特別通道出入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