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人承認2019年屯門大興警察行動基地外非法集結 下月8日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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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 2023-11-24 05:49

撰文: 無綫新聞

九人承認四年前在屯門大興警察行動基地外,參與非法集結,案件下月8日判刑。

九名被告案發時介乎13至22歲。控罪指他們在2019年10月30日,在屯門大興警察行動基地外參與非法集結,各人開審前已認罪。其中案發時14歲的被告,另外承認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涉及一支鐳射筆。

區域法院暫委法官鄭紀航,今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處理各被告的求情,聽取辯方陳詞後,決定先為案中兩名未成年被告索取更生中心等報告,案件押後至下月8日判刑,期間各被告續還柙看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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