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拘捕14人,涉嫌向強積金受託人公司,提供虛假文件訛稱移居內地,提早領取強積金,涉款逾380萬元。
警方早前接獲強積金受託人公司報案,指有人提供虛假「港澳居民居住證」及民政事務處的聲明,訛稱永久離港,但發現他們未有如期離開,更有人未曾離開過香港。
警方周一展開行動,以詐騙及使用虛假文書罪,拘捕14人,介乎27至53歲,報稱建築工人、文員等。
部分人稱收到自稱中介或經紀來電,指只需提供個人資料,便可協助他們提早領取強積金,事成後會收取三至四成金額作佣金。
商業罪案調查科高級督察薛子劼指出:「所謂申請提早領取強積金這過程,那些中介人聲稱是合法,相信被捕人因為可能一時財困,很容易輕信這些中介。調查所知(中介)全部也是假,根據強積金相關條例,提早提取強積金要滿足一定條件,必須申請人確信自己滿足這些條件,才可作出申請,需由申請人自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