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屋扣分制下周一起加強罰則,亂拋垃圾、噪音滋擾等九項不當行為,會扣更多分。
九項會被扣更多分的不當行為,早前已獲房委會通過,不少都跟環境衞生有關。有四項由扣7分,倍增至扣15分,包括胡亂傾倒或棄置裝修廢料、將出租單位作非法用途等。
餘下五項由扣5分,變為扣7分,包括亂拋垃圾、胡亂棄置垃圾、噪音滋擾等;同時擴大兩項不當行為的適用範圍,包括非法擺賣熟食,擴展至販賣商品或服務。
公屋租戶等兩年內被扣滿16分,其租約會被終止,之後五年內不得再申請公屋。當局解釋,調整扣分制配合政府早前已提高的亂拋垃圾及阻街的定額罰款金額。
當局明年4月1日實施垃圾徵費後,若屆時租戶沒有用指定垃圾袋棄置垃圾,又會否涵蓋在扣分制內相關的不當行為?
房委會委員招國偉表示:「看到扣分的內容,暫時應不涉及,但將來會否因應相關推展,而涉及到一些檢討亦不排除。教育都很重要,因為懲罰都是單方面的做法。若多些教育居民正確使用膠袋或棄置垃圾,這才是治本的方法。」
政府早前稱,徵費實施首半年,會向公屋戶等派免費指定垃圾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