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售貨員2019年深水埗警署外參與暴動 判囚22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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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 2023-12-12 23:45

撰文: 無綫新聞

一名男售貨員2019年在深水埗警署外參與暴動,判監22個月。

24歲被告米奇雲,承認2019年8月29日在深水埗警署對出欽州街一帶,聯同其他人參與暴動。警方在其背包搜出六支噴漆、黑色圍巾和一把伸縮雨傘。

辯方求情時指控方延誤起訴。但控方就指,被告被捕後曾「踢保」,警方之後一直聯絡不到他,直到今年3月在街上截獲被告。

區域法院法官林偉權判刑時指,不認為控方或警方有延誤起訴,而案中暴動規模不小,被告在警署外挑釁生事,是加重刑責的因素。考慮到被告認罪,判囚22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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