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案】法官裁定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控方未逾時提告 黎智英須答辯

即時港聞

發佈: 2023-12-21 19:13

撰文: 無綫新聞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案,辯方爭辯其中一項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檢控時限。三位國安法指定法官一致裁定,控方未有超出時限提告,黎智英須答辯。

正在服刑的黎智英早上七時許,在警隊護送組及反恐特勤隊押解下,坐囚車抵達西九龍法院。

辯方一開審就提出法律爭辯,指他被控的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檢控超出六個月的時限。

三位國安法指定法官指出,控方2021年12月13日去信西九龍裁判法院書記長,表示有意加控黎智英串謀刊印及複製煽動刊物罪。法院翌天收到信件及律政司司長同意檢控書等,副本同日亦送達所有被告的法律代表。

黎智英同年12月28日帶到庭上,辯方當日沒有反對控方提出的修訂及新增控罪申請,獲裁判官批准。而《蘋果日報》三間公司的法律代表2022年2月10日應訊,均沒有反對修訂及新增控罪申請。

三名指定法官指,黎智英和《蘋果》三間公司被控的串謀煽動本質是持續罪行。同意控方所指,提告時限是以串謀最後日期起才計算、即2021年6月24日開始計算六個月內。控方向法院提出通知表示有意加控罪名時,檢控已經開始進行,亦即2021年12月14日收到信件開始,早於2021年12月24日的期限,所以檢控並未喪失效力,法庭仍有司法管轄權審理此項控罪。

案件明年1月2日續審,預料屆時控方會作開案陳詞。

熱門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