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徵費】環保署不鼓勵物管公司為住戶「包底」 稱有違立法原意

即時港聞

發佈: 2024-01-15 21:04

撰文: 無綫新聞

垃圾徵費四月一日實施,規定所有市民需購買指定垃圾袋。環保署指,不鼓勵物業管理公司為住戶「包底」。行政長官李家超指,會確保做好教育工作。

市民四月一日起丟垃圾,都要使用這些指定垃圾袋,視乎容量,每個要0.3元至11元不等。如果有住戶無用指定垃圾袋,將家居垃圾丟入屋苑垃圾房,有物業管理業界指,會事先預備指定垃圾袋,為住戶「包底」處理,以防被罰,但環保署不認同做法。

環保署助理署長胡勁欣說:「這有違立法原意,因希望個別住戶為自己製造的垃圾負責,因為買膠袋,從而有經濟誘因,令到可將回收物拿出來,膠樽、鋁罐、玻璃樽。如果靠物管公司、清潔承辦商,整個法例便形同虛設,所以我們鼓勵物管公司盡量不可以為居民『包底』。」

行政長官李家超指,已要求相關部門加強教育。

行政長官李家超表示:「不斷用講座、用記者招待會、宣傳工具,不同可以用的場合,亦請各方面涉及的持份者,包括業界及物業管理公司、飲食界等共同。相信很多資訊要簡潔、鮮明,而且入到民心、家庭,用市民語言讓大家知道。」

環保署指,措施有六個月適應期,部分較多長者的地方會多解說,並較寬鬆地處理。

當局已公布三千個售賣指定垃圾袋零售點,初步涵蓋便利店、連鎖超市等,最早本月26日起售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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