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歲女子社交平台轉載他人籲投無效票帖文 判囚2個月緩刑2年

即時港聞

發佈: 2024-01-21 23:06

撰文: 無綫新聞

一名女子在社交平台轉載他人呼籲令選票無效的帖文,判囚2個月,緩刑2年。

51歲被告楊詩頴報稱文員,案情指去年12月4日至10日區議會選舉期間,被告在Facebook群組展示一篇帖文,叫人在選票上寫上姓名和身份證號碼。被告在12月10日被捕,警誡下表示知道,在票上填寫姓名及身份證號碼,會令選票無效。

東區法院主任裁判官徐綺薇指,投票是公民責任,而公平選舉建基於誠實,被告行為打擊公平性,社會不能接納,判囚2個月,緩刑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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