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大衝突案9人被控非法集結 分別判囚及判入勞教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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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 2024-01-27 00:38

撰文: 無綫新聞

2019年理大衝突案,9人被控非法集結,其中8人判囚7至13個月;其餘一人案發時僅15歲,判入勞教中心。

九名被告介乎19至31歲,被控2019年11月18日,在尖沙咀科學館廣場一帶參與非法集結。

區域法院暫委法官黃士翔稱,人群恃著人多勢眾,鼓勵及支持作出非法集結行為及破壞社會安寧的暴力行為。

考慮到19歲被告鄧朗言案發時年僅15歲,主動認罪顯示有悔意,判他入勞教中心。至於其餘被告,考慮到各人自四年前被捕後改過自新、重犯機會低,酌情減刑,判囚7至13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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