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控違反《港區國安法》案續審。
第19日審訊,正在服刑的黎智英接近九時在警隊護送組及反恐特勤隊押解下,坐囚車抵達西九龍法院。
代表辯方的資深大律師昨日開始盤問犯證人、壹傳媒集團前行政總裁張劍虹,今日繼續。
辯方提到黎智英曾指示廣告部製作小廣告支援小店的計劃,指當時《蘋果日報》損失商業廣告大客戶,所以推出計劃嘗試增加收入。
張劍虹指計劃名為「撐小店分類廣告計劃」,黎智英起初稱免費試行,但推出大半年都沒有收費,又指分類廣告很難賺錢。
法官李運騰問張劍虹,《蘋果日報》有否想過從中賺錢,張劍虹指黎智英自己才知,又指他從來沒有吩咐何時開始收費。
辯方指計劃撐小店而非「黃店」,張劍虹就指,雖然計劃並無寫明撐「黃店」,但黎智英是有這想法;又指黎智英提過「一日有抗爭,黃色經濟圈就要存在,並預期會越來越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