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名男子2020年旺角參與暴動罪成 各判囚3年4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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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 2024-01-31 04:49

撰文: 無綫新聞

兩名男子被裁定2020年在旺角參與暴動罪成,各判監3年4個月。

案情指,案發時現場多人聚集,有人用竹枝及其他硬物,扔向在場的警方私家車,警員因聚集者「人多勢眾」返回車內,後發現車身受損。警方增援後在荷李活商業中心,拘捕多名示威者,包括23歲的廖敬軒,及29歲杜家駿。

區域法院暫委法官王興偉指,無證據顯示兩人策劃暴動,相信只受現場氣氛影響而參與,而暴動只維持數十秒,行動亦沒造成人身傷害,考慮到兩人良好背景和年紀較輕,酌情減刑,各判監3年4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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