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案】辯方質疑應警方邀請成為控方證人 張劍虹稱自己思考後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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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 2024-02-01 02:42

撰文: 無綫新聞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控違反《港區國安法》案。辯方繼續針對《蘋果日報》編採,稱張劍虹明知有違法風險,但仍然繼續做;又質疑張劍虹是應警方邀請成為控方證人,張劍虹稱是自己決定。

審訊踏入第21日,正服刑的黎智英坐囚車抵達西九龍法院。從犯證人、壹傳媒集團前行政總裁張劍虹,亦由囚車送抵法院。

辯方質疑張劍虹收押期間,與一名首次接觸的警長會面六小時後,才轉做控方證人。

張劍虹指,警長送來保釋申請被拒的理由書,過程中自己談及收押所內生活,見面約四個多小時,期間警長無邀請做控方證人,是自己看過判詞,思考後想講出事情緣由,才決定成為控方證人,與警方會面時亦無透露此想法。

辯方提到2021年5月員工大會張劍虹演講的內容。張劍虹同意當時相信《蘋果日報》會繼續合法營運,員工因工作而面對的法律行動機會不大,又向員工表示《蘋果日報》的核心價值和信念不會有所改變,叫同事盡量不要情緒化,繼續按核心價值做。

法官李運騰關注《港區國安法》生效後,編採政策有否大改變,張劍虹指他們一直以來都按黎智英的編採指示做。《港區國安法》生效後,黎智英一直指自己不怕、會繼續抗爭,所以開立了訪談節目。但管理層和員工都很擔心,所以舉行了法律講座予編輯,諮詢法律意見,避免觸犯「紅線」。

張劍虹指,戴耀廷的「攬炒十部曲」和黎智英所寫有關《港區國安法》文章均有下架,但黎智英的專欄文章和網上訪談節目影片就無辦法把其下架,「因為是老闆的文章」,無辦法阻止黎智英發表。直至2021年12月,黎智英被落案起訴後,就把黎智英較敏感的文章和影片下架,盡量希望做到符合法例。

黎智英被還押及落案起訴後,張劍虹曾多次探訪黎智英,2021年4月請示應否關閉《蘋果日報》。黎智英當時說為何要自己關閉,要做到當局關閉,但記得接著吩咐他跟行政部說搬走公司裡黎智英收藏的黃永玉畫作,因為值錢。

辯方提到黎智英在2021年3月已向董事會提出,壹傳媒是否應結業。張劍虹表示不清楚。辯方問同不同意黎智英與他或任何人之間無串謀發表任何煽動性文章,張劍虹不同意。

辯方周五會完成盤問張劍虹,控方會再進行一輪覆問,最快下周一開始傳召第二位控方證人、前《蘋果日報》副社長陳沛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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