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條立法】杜淦堃稱有空間討論以公眾利益作辯護理由 須設高門檻防濫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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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 2024-02-02 02:48

撰文: 無綫新聞

政府正就《基本法》23條立法諮詢公眾,對於竊取國家機密是否可以公眾利益作辯護理由,大律師公會主席杜淦堃認為有討論空間,但門檻不能低。

《基本法》23條本地立法正進行為期一個月的諮詢。大律師公會主席杜淦堃指,公會仍正研究,暫未有全面看法,不過就著竊取國家機密是否可以公眾利益作辯護理由,他認為有討論空間。

大律師公會主席杜淦堃稱:「可能有些案件,(國家安全)傷害未必很大,但相對而言所披露的公眾利益很高,在這些情況下,是否可引入此答辯理由,我認為有商榷空間。當然若我們真的要如此做,在有關條例中要將要求說得很清楚,門檻不可低,因都要避免、預防濫用。舉證責任或甚麼情況下可以如此做,亦要相當清楚。」

他又主動提及有意見認為,只有新聞工作者可用此作答辯,但他指若任何人都有機會干犯此罪,應要一視同仁。

行會成員、資深大律師湯家驊早前曾指,國家安全及公眾利益不會重疊,但他同意若要令社會安心,可加入相關答辯理由。

資深大律師湯家驊指出:「我早前發表的意見只是從法理角度去看,沒有可能公眾利益會大於國家安全的公眾利益。在政治上,若加入一些答辯理由,會令大眾或某一業界較安心,有時我們都會採納,但要遇到一個(較國安)更大的公眾利益,我目前是想像不了,但我不敢說絕對不發生,所以我理解到政府現在在此方面似乎有些讓步趨勢。」

當局早前則指,就重大公眾利益可否納入豁免條件,會諮詢各方意見後再作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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