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控違反《港區國安法》案,踏入第23日審訊。
正在服刑的黎智英,早上八時許在警隊護送組及反恐特勤隊押解下,坐囚車抵達西九龍法院。從犯證人、《蘋果日報》前副社長陳沛敏,亦由囚車送抵法院。
上周五下午,陳沛敏開始作供,先由控方主問。陳沛敏形容《蘋果日報》創辦人有鮮明價值,又指黎智英曾到金鐘參與「佔中」,之後多了外國人認識他。
今早開庭後,陳沛敏講述《蘋果日報》運作,包括每日開「鋤報會」,內容為各組匯報有何新聞、跟進調查角度為何、選擇頭版新聞等;又稱雖然會上能決定頭版,但如晚上有大新聞發生,可隨時改變。她稱前執行總編輯林文宗是其副手,如要換頭條,就須作出通知;如非頭條有改版位,就沒必要通知。
她又稱除了林文宗,《蘋果日報》前總編輯羅偉光也會參與會議。陳沛敏稱羅偉光是總編輯,有必要知道發生何事,提出改善意見。
助理刑事檢控專員張卓勤問,國安法算不算大新聞,羅偉光會否出席會議?陳沛敏回答是大新聞,而記憶中羅偉光不會每日開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