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控違反《港區國安法》案,《蘋果日報》前副社長陳沛敏繼續作供,稱黎智英會直接指示她「做大」個別新聞;又曾指要在報道修訂逃犯條例時,要「嚇壞啲生意佬」。
審訊第23日,正服刑的黎智英坐囚車到西九龍裁判法院。
助理刑事檢控專員張卓勤問從犯證人、《蘋果日報》前副社長陳沛敏。2019年3月政府宣布修訂逃犯條例,時任美國駐港領事唐偉康該段期間曾發表演說,稱2019年是香港「不幸的一年」。黎智英轉發報道連結予陳沛敏,指示「請做大」。
陳沛敏指雖然之前已經在A2版登過一次,但「既然黎生重視,看看有何跟進」。黎智英2019年3月向陳沛敏發的短訊,稱要將陳方安生見美國時任副總統彭斯「做到最大」。控方問為何這單新聞之後放頭版,陳沛敏稱有新聞價值,而黎智英要「做大」也是因素之一。
《蘋果》19年4月一篇文章,提到黎智英稱修訂逃犯條例後「傳媒都無得做」,如同23條立法會有政治檢控。
陳沛敏指黎智英曾指示要多做商界擔心修例的報道,形容「對付那些怕死鬼,可能是我們絕招」;又提到要「嚇壞啲生意佬,令建制派不敢造次」。法官李運騰問是建議還是指示,陳沛敏稱是指示,因為黎智英並非說建議做。李運騰又問陳沛敏,即黎智英在著重個別新聞時,會影響編採?陳沛敏回答稱「有」。
控方取出一篇文章題為《跟司法界前輩談引渡惡法》。陳沛敏稱不肯定是否來自《蘋果》,之後就指全港只有《蘋果》會以「惡法」形容修訂逃犯條例。
控方亦問到《蘋果日報》每日編採會議流程,包括檢討當天出版的「鋤報會」以及討論翌日A疊的「初會」及「編前會議」。陳沛敏稱,時任總編輯羅偉光是報刊註冊人,也會開會,有必要知道發生何事,提出意見。
控方亦在庭上展示名為「西環集中營」的專欄,陳沛敏確認出自《蘋果》副刊,由政治組員工撰寫。法官多次追問誰人負責審核內容,陳沛敏才回答屬林文宗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