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棄塑膠餐具管制4月底實施 當局稱未用完餐具可轉口外地

即時港聞

發佈: 2024-02-26 01:39

撰文: 無綫新聞

即棄塑膠管制首階段禁止提供或銷售九類即棄塑膠餐具,4月22日實施。在立法會一個委員會上,有議員關注餐廳如果在適用期結束,都未用完已購入的塑膠餐具時,政府會否協助處理。

金融服務界議員李惟宏表示:「政府在法例實施初期,如何幫助業界能在法律生效前,可能已經買入了大批塑膠餐具或其他產品?最後都處理不到,有否更好的或更環保方式,避免他們最後扔掉?」

環境及生態局局長謝展寰稱:「法例一通過後,我們已與大型供應商各方面一直保持聯繫,我相信大的(供應商)對法例要求一早知道,有所準備。供應那些,就算小型的,我們已全聯絡了。小型的餐飲業可能真的訂了,但有六個月適應期,放心,他們通常不會買半年貨,所以不成問題。但如果真的有此情況,入口商真的有貨賣不完,本地賣不完,他們可轉口出去,因不是全球禁止的,有地方仍用到的。那些貨物他們可轉賣去其他地方,還有選擇存在,未至於全部變成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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