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條立法】律師會倡煽動罪需具體界定罪行元素 免用作針對政治言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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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 2024-02-27 02:54

撰文: 無綫新聞

律師會認同要優先處理《基本法》23條立法,同時建議部分罪行尤其煽動罪,需具體界定罪行元素。

香港律師會在諮詢期結束前一天提交意見書,指保障國家安全的立法工作,以及保障香港居民的人權,並非零和遊戲,深信兩者可取得合理平衡。

律師會建議當局在草擬法例時,可多解釋罪行的定義、適用範圍等,有助市民了解。例如竊取國家機密罪涵蓋的七類機密,包括社會發展及科技發展,建議當局多解釋。

該會舉例,若一項商業科技研究最終用於國家航天用途,該商業機構應如何處理手上資料,亦希望當局具體界定煽動罪的罪行元素。

香港律師會副會長湯文龍指出:「律師會同意建議條例下,無可能列出煽動罪的所有情況,但如果建議條例下,可以具體界定這些罪行的元素,以免這些罪行被用作針對政治言論,或其他形式的意見表達。」

政府正考慮在竊取國家機密罪加入公眾利益作為辯護理由,律師會表示,可參考加拿大的做法。

香港律師會會長陳澤銘表示:「首先被告披露信息的目的,是為了揭露其他人執行公務時所犯下的罪行。另外他事前需要採取法律要求的一系列步驟,包括向相關官員和機構報告有關事宜,相關部門並未在合理時間內作出回應。」

至於政府建議減省部分23條罪行的訴訟程序,令案件可盡快審理,律師會要求當局具體列明減省那些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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