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條立法】新聞行政人員協會建議將公眾利益為抗辯理由列入條文

即時港聞

發佈: 2024-02-27 04:23

撰文: 無綫新聞

香港新聞行政人員協會稱,建議將公眾利益作為抗辯理由,明確列入《基本法》23條相關立法條文內。

協會指,支持政府盡憲制責任,就《基本法》23條自行立法。該會認為,應在維護國家安全,及保障香港市民各項合法權利及自由之間,取得平衡,確保《基本法》賦予市民的言論、出版、新聞自由、正常生活與商業活動及權益,都受到合法保障。

又建議制定法例時,條文涵義要清晰,例如何謂「國家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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