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法》第23條立法公眾諮詢今日結束。特首李家超指大部分意見都支持立法。
當局在上月30日,宣布就《基本法》第23條立法展開公眾諮詢,為期四星期。先後與多個界別,包括人大、政協代表、法律、金融及傳媒界等會面解說。當局稱為應對抹黑,更成立反駁隊。
行政長官李家超指隨住諮詢期結束,保安局正全力分析收到的意見。
行政長官李家超表示︰「絕大部分都是支持《基本法》第23條立法盡快完成,保安局會做好所有分析及總結,然後向立法會作出匯報。再進一步,將《基本法》第23條立法早日完成。」
當局草擬的《基本法》第23條,建議加入現時《港區國安法》未涵蓋的五大類罪行,包括叛國、叛亂、竊取國家機密等,另外建議引入間諜罪、境外干預罪等。當局亦建議修例,包括《刑事罪行條例》下的叛國罪,會擴展至意圖危害國家主權統一而使用武力,或威脅使用武力。而煽惑叛亂罪針對的對象,會擴展至近乎所有公職人員。
執行上亦有新建議,包括考慮延長涉嫌危害國安被捕人士的羈留時間,不只48小時,亦限制他們見某些律師。
在諮詢期尾聲,律師會建議當局,特別就煽動罪具體界定罪行元素。新聞界就建議,當局應明確列明公眾利益作為抗辯理由,而制定法例時,條文涵義要清晰,例如何謂「國家秘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