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局局長鄧炳強在立法會研究《基本法》23條立法的小組委員會上指,「境外勢力」包括被外國政府或政治性團體很大程度控制的組織。
商界(二)議員廖長江說:「在地緣政治日趨複雜,『以商為諜』及『以學術為政治操控幌子』等情況下,當局如何科學定義『境外勢力』,能把握到平衡?」
保安局局長鄧炳強回應:「定義我們提過,說會與外國政府或當局、政治性團體有關。另外我們亦參考,無論是澳洲或新加坡相關法例,都提到些上述政府或政黨組織,在很大程度上可有控制,或實體上可控制到的組織,我們認為應會列入『境外勢力』。我們會在條例中,清楚寫出譬如甚麼叫『實體』、如何『實質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