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法案委員會正審議《強制舉報虐兒條例草案》。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孫玉菡指,立法工作已到尾聲,重申針對情節嚴重個案需要具阻嚇力懲罰。
《強制舉報虐兒條例草案》去年六月刊憲,有待立法會審議通過。草案訂明,社工、教師、心理學家、醫護等23類專業人士,如合理懷疑有虐兒情況,必須盡快舉報,違例最高刑罰為監禁三個月及罰款五萬元。
對於有議員認為監禁刑罰過重,當局稱草案目的是為弱勢兒童編織保護網。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孫玉菡稱:「針對情節嚴重的個案,需要有阻嚇力的懲罰,但如果情節不嚴重,可能僅是輕微情況,我們如何能合理提供機制,可以去討論,我有信心大家可以找到方案,既顧及提出草案的初心,亦可針對業界擔憂作紓緩,以及作出回應。」
為配合條例生效,政府會為相關人士提供培訓,亦擬備實務指南作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