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局首次引用《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對潛逃英國、涉嫌干犯危害國家安全罪行的六名通緝人士施加限制,保安局局長鄧炳強解釋,六人繼續鼓吹分裂國家等,有需要採取今次行動,亦會按需要,評估會否對其他國安罪行通緝人士施加限制。
保安局局長鄧炳強表示:「這六名指明潛逃者在英國得到包庇,繼續勾結外部勢力,從事危害香港和國家安全活動,包括繼續鼓吹分裂國家、鼓吹顛覆中央政府,及繼續作出煽動意圖,因此我們有需要採取今次將他們指為潛逃者的行動。這些措施是為了應對、打擊、阻嚇和防止這些潛逃行為,並希望促使這些被指明潛逃者,自己拿出勇氣回港,面對、接受法律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