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的士司機承認「兜路」、無禮貌及不守規矩兩項控罪,罰款900元。
案情指去年7月4日,被告接載乘客由青衣到伊利沙伯醫院,期間表明塞車,兩度要求乘客下車被拒。最終到達目的地,車費128.6元。涉案路線總長12.64 公里,收費公里12.34公里,較警方量度最直接路線長了1.24公里。乘客下車後拍攝車牌及司機容貌,雙方口角,被告以粗言穢語指罵對方。
被告庭上辯稱沒意圖「兜路」多收車費;而乘客揚言將拍攝片段放上網,是想打爛其飯碗。
暫委裁判官周羨頤表示,控方只需證明被告「兜路」已可入罪,而法律上期待專業的士司機採取最直接可行路線。最終判被告罰款9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