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人被控理大衝突期間油麻地參與暴動 全部罪成判囚37至50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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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 2024-06-21 20:20

撰文: 無綫新聞

2019年11月理大衝突期間,八人被控在油麻地一帶參與暴動,全部裁定罪名成立,判囚37至50個月。

案件在西九龍法院判刑,其中五名男被告年齡介乎22至30歲,承認暴動罪,其餘三名25至28歲男被告經審訊後裁定罪成。

案發在2019年11月18日,逾千人在窩打老道至咸美頓街之間的一段彌敦道參與暴動,包括投擲汽油彈,警方圍捕示威者,拘捕213人,分多宗案件提出檢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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