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條立法】基於條例新安排馬俊文須續服刑 入稟司法覆核

即時港聞

發佈: 2024-06-24 06:05

撰文: 無綫新聞

一名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成判囚的男子,指原本在獄中行為良好可提早獲釋,但基於《維護國家安全條例》新安排,要繼續服刑,入稟司法覆核,要求推翻懲教署決定。

申請人是有「第二代美國隊長」之稱的馬俊文,建議答辯人為懲教署署長。他在入稟狀,要求頒令《監獄規則》新修訂並非依法規定,亦違反《香港人權法案條例》,並要求懲教署就事件賠償。

馬俊文涉及2020年多次在不同場合展示「港獨」標語及叫「港獨」口號,判監五年九個月,其後上訴得直獲減刑至五年。入稟狀指他二月底獲告知,可於三月底提早出獄,但最後署方撤銷決定。

《維護國家安全條例》三月生效後,當局同時修訂《監獄規則》,列明若果囚犯因危害國家安全罪行而服刑,除非懲教署署長信納囚犯獲得減刑不會不利於國家安全,否則不能提早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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