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移民顧問公司前東主,涉嫌協助一名客戶,串謀詐騙入境處,令其投資移居申請獲批。
廉署稱涉及的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屬2003年推行的一款,獲批條件包括申請人須在申請前兩年,擁有不少於市值一千萬港元淨資產,及在原則上獲批申請後半年內,在指定類別持續投資不少於一千萬港元,申請人是不得借錢完成。
他們發現被捕人,即當時的盈富顧問唯一董事兼股東談智鳴,2018年5月至2023年9月,跟申請人及其他人士串謀詐騙入境處,訛稱申請人曾投資一千萬港元,在本港一間上市公司發行的債券,並一直是該投資的絕對實益擁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