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局擬修例為未循消防安全指示樓宇代為進行改善工程 再向業主追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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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 2024-07-03 05:17

撰文: 無綫新聞

保安局向立法會提交修例草案,賦予當局權力,為未能遵循消防安全指示的目標樓宇代為進行改善消防安全的工程,之後再向業主收回工程費及附加費。

政府指暫時涉及約二千幢樓宇,會視乎樓宇樓齡、層數,是否單梯設計、是否「三無大廈」,樓宇業權情況、相關業主被檢控次數、有否消防安全風險等,設定計分制度,釐定先後次序。

當局指會參考屋宇署追討機制,附加費不會多於工程費用的兩成。若業主年老、體弱等,可獲寬減甚至豁免附加費。

草案又建議調升罰則,不遵從指示及消防安全令,最高罰款分別是十萬元及二十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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