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護海港協會在報章刊登廣告,對政府就《保護海港條例》的修例建議提出質疑。發展局在社交平台貼文指,廣告論述有失偏頗。
發展局重申,確立大型填海工程是否具「凌駕性公眾需要」,從來都是政府責任,修例建議會轉嫁公眾的說法並無根據,亦不會改變市民申請司法覆核門檻。
又指政府已在不同場合表明,不會在維港內進行大規模填海造地。而在修例建議下,維港內大規模填海仍會繼續受現行「不可填海推定」的高門檻約束,並無改變。
修例建議訂明機制清楚規定,在哪些情況下才可推翻「推定」,包括引入新法定程序,讓公眾就填海測試提出意見。修例建議旨在便利小型填海工程,以提升海濱暢達性、優化海濱地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