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9歲男子收千元協助騙徒收騙款 區域法院判囚32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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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 2024-08-07 00:44

撰文: 無綫新聞

一名男子收一千元,協助騙徒收騙款,在區域法院判監32個月。

控罪指39歲的被告李家棋連同其他人意圖詐騙一個87歲婆婆,企圖誘使對方交出5萬元。

87歲事主去年3月收到自稱是她兒子來電,聲稱需要5萬元保釋金。女事主女兒報警求助,埋伏警員在被告上門收錢時將他拘捕。被告警誡下稱,收到1千元報酬替人收錢,其他事不知情。

區域法院暫委法官梁嘉琪判刑時指,考慮電騙案日漸猖狂,被告亦已有9次定罪紀錄,判他監禁32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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