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屠龍小隊案】法官著陪審團考慮何時為達成串謀協議日子

即時港聞

發佈: 2024-08-19 02:23

撰文: 無綫新聞

七名男女包括屠龍小隊成員被控串謀爆炸案,法官繼續引導陪審團,著陪審團考慮,何時是達成串謀協議的日子。

七人涉嫌串謀在2019年12月8日遊行中,設置炸彈,案件進入第74天審訊。

高院法官張慧玲同陪審團重溫證供,提到「行山討論區」於11月3日開設,控方認為開設討論區的目的,是令使用槍和炸彈對付警察的計劃,得以付諸實行,當時已屬協議雛形,不需知道行動確實日子和地點。

法官又引述控方指,11月8日,屠龍小隊隊長黃振強,與另一團夥的吳智鴻會面,故屠龍小隊是當日或之後加入協議。

另外,黃振強與吳智鴻等人,12月3日開會確立行動日期。有辯方認為,協議不早於12月3日成形。亦有辯方律師指出,12月8日凌晨才確定炸彈放置位置,因此當日方為協議成形日。

法官著陪審團需考慮是否接納控方說法,並考慮部分被告是否串謀一分子。法官周二繼續引導陪審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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