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屠龍小隊案】法官續引導陪審團 囑考慮各被告是否屬串謀一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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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 2024-08-20 00:07

撰文: 無綫新聞

七名男女包括屠龍小隊成員,被控串謀爆炸案,法官繼續引導陪審團,叫他們考慮各被告是否屬於串謀一分子。

七人涉嫌串謀在2019年12月8日遊行中設置炸彈,案件進入第76天審訊,高等法院法官張慧玲繼續引導陪審團重溫證供。

法官提到12月6日,屠龍小隊群組「滅龍」中,有成員問是實施哪個計劃。有人回應引來警察到來便可,之後可離開。成員嚴文謙追問「引戰都要避彈?」屠龍小隊隊長黃振強兩次提醒隊員不要帶裝備。

法官又提到控方依賴群組對話,指各人是把計劃付諸實行,「引戰」一詞與不要帶裝備,均有別於以往行動,所以控方說法是隊員必定清楚計劃中的角色,屬於串謀一分子。

對於辯方指,無法知悉被告是否同意參與其中。法官引述黃振強在另一群組,提醒12月8日出席的人攜帶裝備和武器投擲油站,叫陪審團考慮他向隊員說了多少。

法官亦指出12月7日,黃振強在「滅龍」群組提醒隊員,稱「我哋呢啲無第二次機會」、「一次足以玩完」。法官表示,這對話或可協助陪審團考慮被告是否知情,是否同意成為串謀一分子。

法官又引述黃振強於12月7日,在安全屋與隊員開會談及計劃。辯方質疑黃振強當時未知炸彈確實位置,又怎與隊員商討?黃振強後來稱,有展示炸彈大約位置的地圖,但他無在錄影會面提過安全屋開會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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