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屠龍小隊案】法官指陪審員需考慮串謀何時成立

即時港聞

發佈: 2024-08-25 20:50

撰文: 無綫新聞

七名男女包括屠龍小隊成員,被控串謀爆炸案,法官繼續引導陪審團。

高院法官張慧玲指,證供顯示有計劃串謀,警方2019年12月9日找出涉案炸彈,但沒有直接證據指被告是串謀一分子,例如黃振強沒有供稱有被告同意參與計劃,陪審員要根據事實,考慮環境證供,作唯一合理推論,不可猜度。

至於辯方指,黃振強在12月7日方知悉炸彈確實放置位置,故當日才有串謀形成,法官要陪審員考慮串謀是何時成立。辯方強調屠龍小隊以往不知道行動詳情,在此情況下,無法決定是否參與本案串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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