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社評:區域法院昨日就《立場新聞》被控「串謀發布煽動刊物」一案作出裁決,《立場新聞》母公司、前總編輯鍾沛權、時任署理總編輯林紹桐三被告均罪成,立場案的判決,對香港新聞界來說,是劃定了一條紅線,讓業界在堅持言論和新聞自由的同時,知所分際。在「23條」完成立法的今天,《刑事罪行條例》中「煽動罪」部分由《維護國家安全條例》條文取代,最高刑罰亦由原本的兩年監禁加至七年監禁,業界憂心忡忡,如履薄冰,也就不足為奇。
文匯報社評:區域法院昨日裁定已停運的《立場新聞》註冊母公司、前總編輯鍾沛權和前署任總編輯林紹桐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名成立。任何人或組織煽動仇恨,作出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受到法律懲治罪有應得。法庭裁決嚴格基於事實,清楚釐定罪與非罪,充分證明本港法律保障新聞自由,只要依法依事實報道,不存在限制新聞自由的情況。把依法制裁煽暴煽仇行為抹黑為「打壓新聞自由」,完全站不住腳,必須堅決反對和駁斥、以正視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