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元朗721事件,前立法會議員林卓廷等七人被控暴動案,進入結案陳詞階段。
案件在區域法院審理,先由控方作結案陳詞,指林卓廷作供稱當時作為議員,有責任到元朗了解情況,但其所屬選區為新界東,不包括元朗,而他在現場的行為亦不像履行工作,而是為直播刷流量,濫用職權達到私人目的;又指他在社交媒體呼籲到元朗要小心,是暗示巿民進入元朗生事,是次暴動的其一起因可歸究於林卓廷的發動及參與。
又稱他在現場稱呼白衣人為「黑社會」,並帶領挑釁,用擴音器向白衣人指罵,是「火上加油」;而白衣人一方舉起「保衛家園」紙牌,林卓廷指看不到,顯示他對對方訴求視而不見,掩飾自己的真正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