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政報告】合規劏房改名為「簡樸房」 經營者需向政府申請認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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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 2024-10-16 01:14

撰文: 無綫新聞

《施政報告》一如預期,交代立法規管「劏房」的細節,合規「劏房」定義包括,面積不可少於8平方米,要有窗及獨立廁所,會設改動的寬限期。

特首李家超在《施政報告》,將合規劏房改名為「簡樸房」,條件包括面積不少於8平方米,亦即約86平方呎,必須有窗及獨立廁所。消息指,廁所外要有額外洗手盆,確保住戶不需要在廁所處理食物。而為了符合防火及通風要求,窗不可面向天井,整間「簡樸房」樓底亦有高度要求。

「簡樸房」需由專業人士確認,並向政府申請認證。消息指,業主需自費找人認證,估計現時有約三成劏房不符合要求。至於天台屋、工廈劏房由於屬違法,政府會嚴厲打擊。

政府立法後會設寬限期,讓不合規劏房改建,日後若營運不合規劏房,業主需負刑責,租戶就不用。

政府消息指,登記連寬限期約三、四年,估計有約四成劏房戶不符申請公屋資格,未來或成立社工隊,協助他們在區內找「簡樸房」。

行政長官李家超稱:「現時有約11萬戶人住分間單位,顯示分間單位有實際需要。由於原有單位分間後,出租租金總收入,比整個無分間單位出租高出很多。業主有很大經濟誘因經營這項租賃,適當規管會讓出租簡樸房,符合標準下滿足市場需求。不合標住宅樓宇分間單位數目,會逐步減少、直至清零。」

有關注組織歡迎做法,但認為要做好安置。

社區組織協會幹事呂綺珊表示:「一班『棺材房』街坊很開心,因終於等到,前線接觸最擔心是安置問題,有兩類型住戶。第一是長者他們的年紀很大,他們住在原有區很多年,若安置方案太遠,支援必須做得好些。或要預留些簡約公屋單位、保留過渡性房屋單位,做安置才可啟動取締劏房行動。」

消息指,解決劏房問題工作組12月將諮詢公眾兩個月,目標明年完成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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