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人涉誘使五人到東南亞從事非法工作 分別判囚36個月及56個月

即時港聞

發佈: 2024-11-01 06:15

撰文: 無綫新聞

兩名男子被控誘使五人,包括一名輕度智障人士,到東南亞從事非法工作,分別判囚36個月及56個月。

兩名被告分別是31歲報稱無業的馬智豪,以及24歲的張敏懷,被控一項串謀詐騙罪,指兩人2021年至2022年8月,串謀其他人以高薪工作等,誘使他人到其他國家工作。

區域法院法官林偉權判刑時稱,今次是一宗非常惡劣的人口販運案件,五名事主到了泰國或柬埔寨等地後被禁錮,被逼從事詐騙活動,或其家屬須付贖金才可獲釋,期間受到暴力對待或威脅,當中一名輕度智障人士受到最多虐待。五人最終得以回港,但必留下陰影。

法官又稱,即使有其他案件涉及更多事主或更不人道,但今次是區域法院中最令人厭惡的案件,是有計劃及牽涉國際非法組織,法庭須給予明確訊息。考慮到馬智豪在案中角色重要,以七年為量刑起點,認罪扣減後判囚56個月;他另外承認洗黑錢罪,判囚28個月,總刑期是84個月。

張敏懷在案中角色如同「一個齒輪」,但他明知屬人口販運,仍帶輕度智障事主到機場,行為醜惡,判囚36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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