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屠龍小隊案】政府稱屬極端恐暴血腥圖謀 警方形容團夥喪心病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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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 2024-11-14 02:13

撰文: 無綫新聞

包括「屠龍小隊」成員等人企圖殺警搶警槍案,七名罪成被告判刑。七人分別判囚5年10個月至23年10個月,最重是案件主腦。

政府稱案件屬極端恐暴血腥圖謀,律政司會詳細研究判刑理由,考慮是否申請覆核刑罰。警方國安處就指本案是反修例案件中判刑最重之一,顯示法庭認同相關罪行嚴重。

警務處國安處總警司李桂華表示:「若我用喪心病狂來形容他們,我認為是最適合不過。看供詞及證據都顯示到,這班人、這團夥是有能力及很積極去實踐行動。若當時警方不及時瓦解他們及其計劃,無可避免地相信有很多人會遭殃。警方會繼續仔細研究判詞及判刑理由,會考慮就個別罪行判刑是否需要提出覆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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