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派顛覆政權案】法庭裁定首四名被告屬「首要分子」 認罪獲扣減刑期

即時港聞

發佈: 2024-11-18 19:34

撰文: 無綫新聞

首四名被告戴耀廷、區諾軒、趙家賢、鍾錦麟,法庭根據各自在謀劃中的角色和參與程度,裁定是「首要分子」,以監禁12至15年為量刑起點。各被告及早認罪,可獲三分一減刑。

區諾軒、趙家賢及鍾錦麟,協助控方在審訊中作證、對法律無知,及過往在公職服務有貢獻,再獲扣減刑期。

第五被告吳政亨,雖然審訊時被列為組織者,考慮在《國安法》實施後,自願和故意繼續推動謀劃,對其他人施壓,裁定他是「積極參加者」,考慮他可能受戴耀廷誤導,才誤信謀劃合法而行事,獲扣減刑期。

【民主派顛覆政權案.一文看清判刑】戴耀廷囚十年 其餘被告至少囚50個月

熱門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