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三讀通過《維持生命治療的預作決定條例草案》 設18個月準備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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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 2024-11-20 06:25

撰文: 無綫新聞

立法會三讀通過有關預設醫療指示,及不作心肺復蘇術命令的《維持生命治療的預作決定條例草案》。

立法會不記名表決下,三讀通過有關條例草案,讓有精神能力的成年人預先決定自己生命末期無自決能力時,拒絕接受維持生命的治療,毋須家屬代為決定。

醫務衞生局局長盧寵茂指,今次的立法工作是晚期照顧服務發展的重要里程碑,讓晚期病人享有更大自主權,走完人生旅程。

立法後會設18個月準備期,讓醫療機構更新指引及系統,培訓前線人員,並向長者、末期病人等目標群組推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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