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工陳虹秀被控2019年在灣仔參與暴動,原審脫罪。律政司上訴得直,案件在區域法院重審。
案發在2019年8月31日,控方開案陳詞指,當日的集會未獲警方發出不反對通知書,非法集結人士堵塞馬路。被告以擴音器向警方叫喊,要求不要開槍。至當晚約8時半,警方驅散集結人士時,拘捕被告。
辯方代表、資深大律師潘熙指,案件關鍵點是被告有否聯同他人集結,及行動上無做過任何事情,參與及進行暴動。
同案有四人被控,在2020年審訊後,全部獲判無罪。律政司去年上訴得直,上訴庭將案件發還重審,同案另外3人早前改為認罪,還柙候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