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電署外洩1.7萬市民資料違私隱條例 私隱專員倡加大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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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 2024-12-09 02:24

撰文: 無綫新聞

機電署外洩17,000個市民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裁定違反《私隱條例》,機電署表示會總結經驗,已制定政策指引保障個人私隱。

新冠疫情期間,政府動員多個部門對確診者居住的大廈圍封強檢。機電工程署在2022年3至7月,負責其中14次行動,並委聘承辦商以14張電子表格,紀錄14幢大廈1.7萬名住戶個人資料。至今年四月發現相關資料外洩,包括住戶的姓名、身份證號碼、電話號碼等。

私隱專員公署調查後指,承辦商將資料儲存在雲端,合約在2023年2月屆滿,機電署以為平台帳戶會失效,承辦商會自動刪除資料,結果到今年4月,有市民發現自己資料可以公開瀏覽。

私隱公署認為機電署有四項缺失,包括無明確要求承辦商刪除資料,至發現外洩時才要求移除,相關資料當晚就被刪除。公署認為,證明機電署如果一早提出,就可做到,認為這屬有效且切實可行的步驟,但機電署未有做到。

而在合約屆滿前,機電署又無主動查核或刪除平台的資料,只是假定承辦商會自行採取行動,無督促、查核或提醒,形容是明顯缺失。

私隱專員表示,理解面對疫情,機電署或因時間緊迫,未及考慮如何刪除相關資料,但發現機電署其實一直沒制訂個人資料保存期的書面政策。

私隱專員鍾麗玲表示:「我認為機電署做法明顯未能符合《私隱條例》相關要求,亦虧負公眾合理期望,情況令人遺憾。我們亦留意到其他部門都刪除了相關資料。我是沒有權力直接作行政罰款,或有權力提出起訴,希望可加大《私隱條例》下的罰則,希望引入行政罰款機制。」

公署發出「執行通知」,要求機電署糾正,防止類似事件再發生。

機電署回應指,會詳細審視報告內容,嚴肅跟進和採取適當行動,並已總結經驗,強化私隱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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