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朗水蕉新村兩名丁屋申請人承認串謀詐騙罪 判囚12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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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 2024-12-13 01:02

撰文: 無綫新聞

元朗水蕉新村兩名丁屋申請人承認串謀詐騙罪,各判入獄12個月。

案件在屯門裁判法院審理,控罪指63歲蔡偉生及74歲鄧翹沾,2006年2月至6月期間,分別向地政總署申請在水蕉新村興建一幢丁屋自用,聲稱無意將「丁權」售予其他人士或發展商,獲地政總署批出建屋牌照,而實際上兩人各以10萬元出售「丁權」。

署理主任裁判官鄧少雄判刑時稱,出賣「丁權」是欺騙政府,濫用土地資源行為,案件性質嚴重,但控方選擇在裁判法院檢控,可判處刑罰接近上限。以18個月為量刑起點,給予認罪刑期扣減,判2名被告入獄12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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