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會三讀通過《建造業付款保障條例草案》 禁「先收款、後付款」合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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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 2024-12-18 01:47

撰文: 無綫新聞

立法會大會三讀通過《建造業付款保障條例草案》。

條例在八個月後生效,禁止分判商及下層工程公司合約設「先收款、後付款」等條款,規定付款方要在合約日期,或提出申索30日內回應,60日內支付。

條例適用於價值不少於500萬元的建造工程合約,私人住宅樓宇工程等不適用。有立法會議員認為,條例有助減少建造業「拖糧」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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