粉嶺高爾夫球場環評司法覆核案,法庭本月初裁定球會大部分勝訴,政府須重新諮詢公眾。政府最新決定上訴,認為裁決可能拖延發展,亦影響其他發展項目環評工作。
政府去年收回粉嶺高爾夫球場32公頃土地,其中9.5公頃原先計劃興建12,000個公屋單位,但被司法覆核。高等法院本月初推翻環保署環評報告,要重新諮詢。
行政長官李家超表示:「政府要作出全面研究、評估。」
環保署決定上訴,指《環評條例》已清楚列明諮詢公眾的機制和時間表,原訟庭裁決等同要求在機制外再做公眾諮詢,令整個環境評估程序無法合理正常進行,對項目發展帶來嚴重負面影響及不確定性,違背立法原意;裁決對正在進行和未來的環評工作,衍生重大系統性影響,可能導致發展受嚴重拖延,因此決定上訴。
土木工程拓展署亦指,現時環評毋須評估潛在古樹名木,但原訟庭就認為要,變相加入額外要求,法庭就粉嶺高球場是否有文化遺產價值、如何保留,亦有矛盾;法庭今次裁決不但關乎球場規劃建屋,亦將廣泛影響其他發展項目環評工作,影響深遠,政府有必要按公眾利益上訴。
發展局表示,受裁決影響,當局要額外時間處理原定今年內完成的建屋規模檢討。
有立法會議員認為,政府上訴並非針對粉嶺高球場土地用途,而是要釐清環評程序及機制。
民建聯新界北議員劉國勳說:「若每次見到有認為珍貴的樹木,或認為生長了很久的樹木,而沒有公認標準的時候,可能在這裡大家只有爭論。今次裁決對日後北都很多大型工程,若每個工程都容許額外加一些環評機制沒有的項目,會令日後項目可能不斷受拖延。」
哥爾夫球會發聲明,指會研究政府上訴理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