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團體倡仿傚外國設責任分擔機制 要求涉事銀行等分擔詐騙案受害人損失

即時港聞

發佈: 2025-01-20 01:55

撰文: 無綫新聞

詐騙案不斷有新手法,有團體倡議仿傚外國設立責任分擔機制,要涉事銀行、電訊商等分擔受害人損失。

詐騙手法層出不窮,手機來電、短訊和社交平台到處都有陷阱。

立法會議員吳傑莊發起組成民間反詐騙大聯盟,批評電訊商、社交平台和金融機構,在應對詐騙案時都有不足,未能阻止騙徒發出詐騙短訊及來電,亦不能夠杜絕網上的詐騙廣告,令市民容易「中招」。金融機構在發現可疑交易時,無即時攔截交易,亦都有責任。

促請政府參考新加坡及澳洲做法,建立分擔責任機制,按機構的疏忽程度分擔市民損失。

選舉委員會界別議員吳傑莊稱:「會否有第三方仲裁和調解機構的成立,幫助苦主能追討部分損失。當然未必從騙徒追討(損失),剛才提及的機構都需要分擔,假設有做『漏招』,都應該有一定責任。」

他計劃與律政司和保安局商討,希望可以盡快成立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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